厦门房产网9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湖里一家企业发生安全事故要被罚款15万元,但该企业提起行政复议后,近日罚款降到10万元。
去年12月4日,湖里福荣兴工贸有限公司组织员工清理废旧物品,结果造成一名员工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可对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单位,处10万元至20万元罚款,湖里安监局经调查,准备罚该公司15万元。
到了今年7月22日,福荣兴公司向市安监局申请行政复议,认为罚款太重。8月27日下午,市安监局召开湖里安监和福荣兴的调解会,最终罚款调整为10万元整,双方签订行政复议调解书。
市安监局表示,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使用自由裁量权要考虑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更要注重处罚对象的承受能力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现实情况,明确执法目的并不等于是为处罚而处罚,而是为了惩戒违法、教育大众,规范安全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