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9月25日讯 (驻漳州记者 郑瑞卿 通讯员 黄淑龙)好吃懒做,做起了“采花大盗”,一个当场被抓,一个则是潜逃5年,换二代身份证时被抓获。日前,经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盗窃兰花后潜逃五载的林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3年9月24日下午,林水某伙同林火某(已判刑)携带蛇皮袋、环割蜜柚刀、手电筒、水枪、老鼠药膏等作案工具,骑摩托车到南靖县准备盗窃。当晚23时左右,林水某与林火某到南坑镇某兰花园,盗窃“百岁兰”2510株,价值10793元。“作战”四个多小时后,林水某与林火某将所盗的兰花装上摩托车时被人发现,林火某被当场抓获,林水某脱逃。
今年7月15日,林水某在前往派出所更换第二代身份证时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