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住宅应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储藏空间和阳台”,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日前公布了保障房的建设标准。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指导标准(试行)》,保障房建设应遵循“不应单纯为降低造价而降低质量标准”等基本原则,建设实行室内装修施工一次到位,以避免二次装修时造成对结构的破坏和材料的浪费。
该指导标准要求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直接对外采光,并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暗卫生间应有机械排风设施。厨房卫生间内管线应合理布置,并适当隐藏。厨房应留出足够墙面,以安装厨柜、排油烟机等设备。
厨房设计应根据炊事操作流程,配置成套厨具,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脸盆,预留热水器安装位置及冷热水管。暗卫生间必须设置防回流排风装置,可集中设置排风机或各户预留安装小排风机的条件。每户应预留洗衣机的安装条件,设置电源插座和上下水配套设施。
此外,首层住宅的外窗及开向公共走廊的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有条件宜考虑可再生能源利用和中水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