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8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近日,厦门市经发局启动对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专项治理工作。据悉,这项工作将持续到2009年底,供电、石油石化企业等都在治理的范围之内。
城市供电企业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配电箱、变压器等用电设备,收取用电预付款或用电押金,收取用电底度费等行为,石油、石化企业滥用批发成品油的独占地位,搭售商品、滥收费用、拒售惜售或者实行差别待遇等行为,都在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之内。
另外,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利用特殊地位和经营优势索取或收受财物的行为,也是这次整治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