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通讯员许灿辉记者陈明华)摩托车好心借人开,没想到借车人多次交通违法,被交警的电子眼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记录达17次之多。前日下午,后悔不已的车主张某来到石狮交警大队,为自己平时的慷慨借车行为付出“罚款1700元,扣34分”的沉重代价。
8月24日下午,在石狮八七路工商银行路口,石狮交警二中队民警小郑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闽CUQ3×6”的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较为紧张且没有随身携带车辆行驶证。就在民警询问其车辆是否按规定参加年检时,驾驶员蔡某支支吾吾,一会儿说有,一会儿又说忘记了。
小郑随即通过对讲机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结果发现该车自去年以来共有17次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而且这17起违法行为都是驾驶两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被“电子警察”抓拍的。按照相关规定,车主将被罚款1700元,扣34分。
经过调查,这辆摩托车的车主名叫张某。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张某叫苦连天,据其介绍,这辆摩托车平常就放在店里,经常被别人借骑,没想到他们全都不戴安全头盔。
由于驾驶证被扣满12分,张某的驾驶证已被交警暂扣,张某将到交警大队驾管股进行为期7天的学习后,再进行相关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以上被扣分数才能取消,重新领回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