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8月22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立即报送2008年在经济欠发达县任教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师范毕业生名单。据悉,今年到经济欠发达县高中学校任教的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集美大学等4所高校的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作为奖励对象。这些毕业生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即按五年服务年限每年发放2000元。
对到经济欠发达县高中学校任教并享受奖励的毕业生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为五年 (含见习期)。对于服务期限内因故离开现岗位的,停发奖励金 (服务年限不足1年的要返还2000元),但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经济欠发达县任教的,可继续享受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