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午报8月21日报道赵秋生(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掉了一张身份证,就被诬陷成了一起盗窃案件的主犯遭遇网上追逃。记者昨天获悉,诬告者檀何根得到了应有的惩处,被杨浦区法院判处拘役八个月,罚金一千元。
实施盗窃人赃并获
2008年4月11日凌晨时分,外地来沪打工的檀何根来到上海市杨浦区机场西二路的一个院子内,进入其中两户人家窃得手机、VCD机和液晶电视机等物,临走时还将停在门口的一辆自行车一并偷走,上述物品价值3190元。当他推着这些赃物往家赶时,被巡逻民警抓获。
到案后,檀何根却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只是一个从犯,负责望风,盗窃的主犯则是“赵秋生”,并从口袋中取出赵秋生的身份证交给办案民警。
无辜市民遭遇通缉
根据檀何根的指控,警方将赵秋生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并于5月26日将其抓获。
经过审讯,警方却发现赵无作案时间,根本没有犯罪事实,遂再次提审檀何根。这时,檀才交代说,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他想找个“替罪羊”,就对赵秋生进行诬告陷害;自己交给警方的那张身份证,是在某网吧里捡到的。查明案件真相后,警方随即将赵释放。
构成诬告数罪并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檀何根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檀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又构成诬告陷害罪。公诉机关杨浦区检察院指控成立,对檀何根依法应予数罪并罚。遂作出判决:檀何根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