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房产网8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语/文 吴晓平/图)昨日,刚和梁朝伟新婚不到1个月的刘嘉玲出现在厦门,正式与厦门燕之屋签订代言合同,燕之屋也由此成为其婚后的首家代言企业。欲借港星魅力扩张
据厦门燕之屋总经理黄健透露,刘嘉玲代言燕之屋两年,为2008年9月—2010年9月,两年的代言费用为500万元。
黄健称,燕之屋将借助刘嘉玲的明星效应,斥资千万在央视做广告,力图迅速招收加盟商,大力拓展燕之屋在全国的版图。“我们准备在3-5年内开300-500家的连锁专卖店,新增200家以上门店”。代言SK-II曾遭质疑
借助明星效应能迅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不过明星的“负效应”也不容忽视。据悉,此前作为SK-II形象代言人的刘嘉玲曾在SK-II质量出现问题时力挺SK-II,被众多消费者质疑。
那么,此事是否会影响到燕之屋呢?对此,燕之屋品牌策划部经理沈晓聪表示,外界已经逐渐淡忘了SK-II事件,再加上“伟玲”上月在不丹举办的婚礼,令其知名度大增,给刘嘉玲“加分”不少。“身为王牌巨星梁朝伟的太太,刘嘉玲婚后的一举一动会更受媒体关注。”
“再说,刘嘉玲与梁朝伟结婚后,已传出怀孕的消息,因此刘嘉玲在代言燕之屋的两年期间也不大可能会出现负面新闻。”沈晓聪说。
不过,刘嘉玲到底能给燕之屋带来多大效益,还需要由市场来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