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商品房今天开始申请
保障性商品房今天正式开始受理申请。有厦门户口的非低收入无住房家庭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领取表格。
社区居委会负责受理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和初审。首先,申请人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社区居委会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基本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单,并根据申请顺序确定轮候号。
然后,社区居委会通过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向市住宅办提交申请资料,由市住宅办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并组织在媒体上进行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批准购房资格。最后,市住宅办组织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轮候顺序选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海峡导报 鲍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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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副市长解答保障房问题
保障性住房是最近市民最关注的一个话题。为了更好地与市民交流沟通,释疑解惑,8月22日下午3:30—4:30,厦门市副市长裴金佳将执掌市长专线,接听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售、配租”等方面的市民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