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6月28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来自省财政厅最新消息称,我省今年财政将调减省直单位公用经费5%,总计5294万元以上,将专项用于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
为响应国务院倡导的全民节约活动,腾出更多资金支援地震灾区,省财政厅及时组织研究省直单位公用经费核减办法及其范围和口径,并就公用经费核减有关问题与省直单位进行沟通,将省直单位公用经费在2008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减5%。
此次核减公用经费支出的单位包括所有财政核拨经费(预算内、外、基金)的省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管理的经营性事业单位不在本次核减范围内。
按上述口径,2008年省直单位公用经费调减经费5294.79万元,按单位类别分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调减3724.05万元、省属拨款体制改革高校调减1029.04万元、非省属拨款体制改革的学校调减541.7万元;按资金性质分解:预算内5039.86万元、预算外189.46万元、基金65.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