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东”把店面租给“二房东”,“二房东”转租给一家药店。昨日,一起房租纠纷让当事人一个中午就报了3次110。
“二房东”转租给药店后,本来大家相安无事。但前几天,店主突然不再把租金交给“二房东”,称是“大房东”的意思。“二房东”不答应,几乎天天来药店讨房租,说:“我转租给你的,当然要收房租。”双方争执不下,便报了110。
巡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劝告双方应该友好协商,但由于不属于处警范围,经劝解无效便离开了。没过多久,争执双方再次拨打110,巡警接着劝说无效。巡警刚离开一会儿,又接到当事人第3次报警。
据周围群众称,听说“二房东”多次未按期交租金给“大房东”,因此“大房东”才会让店主直接交给自己。巡警最后了解到,这起纠纷的当事人之前已报警多次,一直未能协商解决。
余深术巡警点评:希望大家不要采取过激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有任何一方违约,可用解除合同等方式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