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5月1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记者 游章友 郑瑞卿 通讯员 黄淑龙) 引起群众无比遗憾的“神水”毒死三岁女童事件有了新进展。昨日,提供“神水”的“神婆”被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
2008年3月22日下午,南靖草坂村的老奶奶陈丽某看到家中的小孙女整天哭闹,以为是冒犯了哪位“神仙”,便到本村摆有九尊神明的王某家中拜神求“神水”。而“神婆”王某因长期有村民来家中求“神水”,需要很多矿泉水瓶,所以其经常在路边捡矿泉水瓶回家,用来装“神水”。当时王某便叫其丈夫从家里找来一个在铁路边捡来的矿泉水瓶装“神水”。当天下午,小孙女起床后,陈丽某将拿回家的水给孙女喝,其孙女喝后立即出现了中毒症状,虽然赶紧送医院抢救了五天五夜,仍然无力回天。经鉴定,装“神水”的矿泉水瓶里含有剧毒的氰化钠,而小孙女系因氰化钠中毒死亡。经办此案的民警估计,矿泉水瓶可能是当地农民用来装农药,用后丢弃的。加上“神婆”捡回瓶子后,居然没有加以清洗,酿下了惨剧。
当地检察机关提示,此案令人扼腕叹息,有病应求助于医生,相信科学,而不能把希望寄托于封建迷信、饮用“神水”等,否则不仅病治不好,甚至连命都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