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开工厂,经济条件优越,可小红(化名)却走上了抢劫的犯罪道路。近日,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小红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与小红一起被判刑的还有小岩(化名)和小雅(化名)。
三女孩一天抢劫女生三次
2007年4月14日下午1时许,石狮某中学初中女生小楼刚走出校门,准备到一家快餐店找好朋友小缘。就在她快到餐店门口时,一双手搭住了她的肩膀。小楼回头看到一张陌生的面孔,陌生人对她说,“那边有人找你”。这个陌生人就是小红。
小楼跟着小红来到一条小巷,那里站着小岩。“我不认识你们”,小楼说道。
这时,等候许久的小缘打来电话,小楼拿起手机时被小红一把抢过去。小红跟小缘对上了话。“她(小缘)骂我,你带我们去找她。”小红对小楼说,三人随即到快餐店内找到小缘。
小红和小岩以要解决小缘骂人一事为由,将两人带到学校附近一处工地旁的巷子里。小楼想要回自己的手机时,小红与小岩则威胁说要脱光她的衣服,迫使小楼离开。
之后,小岩捡起一块木板打了小缘的脸,并与小红一起把小缘推倒在地。两人用衣服蒙住了小缘的头。又从她身上搜走一部泉灵通及30元。因为嫌现金太少,小红当场把30元撕碎扔掉。这部泉灵通被两人以330元卖掉。
4月19日,小红和小岩到泉州玩,问路时认识了休学在家的小雅。三个女孩子一下子无话不谈。
次日上午,小雅要小红和小岩帮她到某学校打一个同学。三人找了半天没找到要打的人。小红和小岩提议抢学生的手机。接着,三人以“有朋友要找”为由,将小洵带到一偏僻处,将小洵的手机抢走。
当日下午5时和6时许,小红等三人故伎重演,又抢走两名在校女中学生的手机。
一天之内,三名在校女生被抢。
警方接到报案后,介入调查,很快将小红、小岩、小雅三人抓获归案。
一抢劫犯竟是老板千金
令警方吃惊的是,三个作案的女孩子年龄都不大,年纪最大的小红也才18岁,小岩和小雅分别为16岁、14岁,当时小雅刚好休学在家。最令办案人员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小红竟是石狮某公司老板的千金,家境颇为殷实。
是什么让三个女孩子走上犯罪道路呢?
小红由于学习成绩不佳,从初二起就辍学在家。父母担心女儿在外结交坏朋友,一直限制她外出。正处于青春期的小红对此十分反感,时常偷偷跑出家门,在外游荡,有时甚至十来天都不回家。小红就这样认识了在一家理发店当学徒的小岩。同样叛逆辍学的小岩、小红有了共同语言,时常在一块玩耍,没有钱用时,两人就商量着抢劫反抗力较差的中学女生的财物。小雅的家境也不错,父母是开餐饮店的,平时很忙,很少有时间关心女儿的学习。
“三个女孩子走上歧路,跟家庭教育不当有一定的关系。”一名检察官分析道,青春期的孩子本来性格就比较叛逆,这个时候,父母亲要多关爱孩子,及时发现孩子的问题,才能避免孩子走上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