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5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荣义)同安一公司的员工方某专门挑身边同事下手,盗窃金额从100元到3000元不等。同安法院近日一审判决:方某犯盗窃罪,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1月4日早晨6时许,方某趁公司出纳员到卫生间洗漱之机,进入其宿舍,将其放置于梳妆台抽屉内的公司备用金1900元偷走,后将其中的1500元藏匿于办公楼男卫生间,另外400元放在自己身上。同日下午,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赃款1900元已被追缴退还。
后经查,案发之前,方某还曾趁替出纳员帮忙拿包的时候,顺手偷走对方150元,另外也从身边其他同事那里盗取现金。去年7月的一天中午,方趁同宿舍的一同事睡觉之机,从其裤子口袋里盗走人民币1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