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介如此销售一套420万元的房子
市建委人士表示,这种做法 “非常不正常”
尤先生付了20万元定金,欲和女友一起购买位于梅墟的“名人大别墅”楼盘内一套总价420万元的单体别墅。金额如此巨大的一笔房产买卖,负责代销该楼盘的房产中介机构,却只开具了一张定金收款收据,而没有和尤先生签订书面购房协议。现在,不想买这套别墅的尤先生想要回20万元定金,但遭到了中介机构的拒绝。
买卖别墅没签合同
尤先生告诉记者,这套别墅是去年9月他和女友看中的。经过和负责销售“名人大别墅”的江北亨通房产咨询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商谈,最终确定了420万元的买价。因为急着买房,当年9月30日,尤先生即向该公司付了20万元现金作为购房定金。当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会在一个月左右办理过户手续,但却没有和尤先生签订购房合同,也没有书面明确房款付款方式、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双方违约责任等购房关键问题。
过完国庆长假后,尤先生联系“亨通”销售人员欲办理购房相关手续,对方表示由于别墅的主人已回台湾无法办理。尤先生又催了几次,销售人员均以相同的理由,让尤先生再等一段时间。此后,在生意上资金周转遇到一点问题的尤先生表露了不想购买的意愿,并欲退回20万元定金———但直到距预付定金已5个月的昨天,尤先生仍然没有拿到这20万元。
这套房子是私人交易?
对于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的问题, “亨通”一位向姓经理这样解释,别墅的主人是公司的一位股东,销售人员只是代卖而已,不代表公司在代理销售。这和房产中介卖房不一样,尤先生的这笔房产交易应属私人交易性质。向经理认为,此类性质的房产买卖只要双方你情我愿,可以不签书面协议。
但记者注意到,尤先生拿到的购房定金收据上,盖的是“亨通”的财务专用章。同时,在“东方威尼斯二期”售楼进门处,也立着该公司代销“名人大别墅”的广告牌。
对于不退还购房定金的问题,向经理表示,如果尤先生不买这房子就属于违约,这20万元定金自然要作为违约金罚没。但尤先生质疑: “没有任何协议,哪来违约一说?”
对尤先生的质疑,向经理未予以正面答复,只表示他们在销售“名人大别墅”时会优先向客户推荐尤先生订购的这套房子,同时,她也建议尤先生找下一个买家———如果这套房子有了新买家,20万元定金就可以退还。
市建委:这样卖房非常不正常
市建委负责二手房交易市场管理的有关人士前天在听完记者介绍的尤先生购房经历后,明确表示: “这样卖房子非常不正常。如果是公司行为,肯定属于违规操作———从没听说客户付了定金后会不和客户签购房合同的。”
该人士同时认为,类似这样的二手房交易,购房者要特别予以警惕: “万一是销售人员私下卖房,则购房者的定金被吃没甚至被卷走的风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