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3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林胜)前言:厦门,是一个全国文明城市。这个文明城市的形象,需要靠每个厦门市民的文明行动来维持。文明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2008北京奥运会即将举行,让我们自觉告别以下这些突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为厦门文明城市增辉添彩。

《一》行人不走斑马线
违法行为: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 (斑马线)或过街设施。
处罚标准:罚款20元
温馨提示:乱窜马路,游戏人生。
《二》不按人行横道信号灯通行
违法行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处罚标准:罚款50元
温馨提示:红灯停,绿灯行;招招手,你先走。
《三》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
违法行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处罚标准:罚款200元,记分2分
温馨提示:快到斑马线,请把车速限。彼此让一让,安全有保障。
《四》行人、非机动车在禁行路段行走或行驶
违法行为: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禁行路段、隧道、立交桥、高架桥、快速道等行走或行驶。
处罚标准:50元
温馨提示:安全在你脚下,生命在你手中。
《五》不按规定骑自行车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
处罚标准:罚款50元
温馨提示:快乐出行,平安回家。

《六》鸣喇叭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
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温馨提示:鸣号会扰民,敬请多节制。
《七》随意变更车道
违法行为: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
处罚标准:罚款200元
温馨提示:开车扭秧歌,争道带加塞;抢行起祸端,欲速则不达。
《八》车辆违法停放
违法行为: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处罚标准:罚款100元
温馨提示:让道于人,安全于己。

《九》开车打手机、发短信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处罚标准:罚款200元,记分2分
温馨提示:开车打手机,时刻藏危机。
《十》驾车不系安全带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处罚标准:罚款100元,记分2分
温馨提示:头脑绷紧安全弦,行车系上安全带。
(备注:各项处罚标准的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