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10月9日讯 (通讯员 林毅 海峡导报驻漳州记者 汪长福)施某、刘某、杨某利用凌晨时间,一周之内疯狂作案,盗窃机动车辆的蓄电池二十几个,价值8000多元。10月6日,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施某、刘某、杨某提起公诉。
由于无正当经济来源,平时不务正业的施某、刘某、杨某商量着采用盗窃的方式搞些钱来花,于是他们便将目标锁定在机动车辆的蓄电池上。2008年5月5日至5月11日,施某、刘某、杨某利用凌晨时间,在厦门市的东孚镇、漳州的角美镇等地疯狂作案十几起,盗走挖掘机、铲车、油罐车、集装箱车等机动车辆上的蓄电池一共二十几个,价值总计8000多元。
2008年5月12日凌晨,施某、刘某、杨某再次到漳州角美开发区作案时,刘某和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08年8月7日,施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