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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产网10月2日讯 (驻福州记者 林芹)福州市物价局日前出台文件,对小区停车收费进行了明确规范,其中规定,闲置车位无需交费。 此次出台的文件规定,对业主已购买但未停放车辆的车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对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邮递、执法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文件还规定,业主(或承租人)每天24小时内同一辆车多次出入小区的,只能按一次停车服务费标准收取;每天跨两个时段停车的临时停车服务费,每辆收费标准最高不能超过20时至次日8时(含)时段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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