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老板无证驾驶撞死了人,为了能得到保险理赔,竟让自己的司机替他顶罪。日前,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处货车老板裘某犯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两罪并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货车司机魏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福州人裘某是一名货车老板,他雇佣司机魏某开自己的重型自卸货车。今年1月30日7时左右,因为车要马上要跑长途,裘某见司机还没有来,就打算把车开到附近的加油站去加油、加水。
车到杨桥西路时,车技不佳的裘某在左转弯时撞倒了一名上学的女孩。裘某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撞倒了人肯定会被抓去坐牢,而且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理赔,裘某就打电话给司机魏某叫魏某赶快过来。魏某到了之后,裘某说:“我没有驾驶证,现在保险公司不会理赔,你先去做笔录,说是你开车。”想起裘某平日里对自己很不错,魏某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次日,被撞的女孩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裘某发现魏某的家属对是否由魏某开车也存在着疑问,无奈之下,裘某到派出所自首。
庭审过程中,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妨害作证罪、魏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包庇成为庭审的焦点。裘某称,自己要魏某冒名顶替,是因为自己无证驾驶担心保险公司不会理赔,自己的行为不存在《刑法》第307条中所规定的“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的事实,魏某替自己顶罪,他没有给魏某一分钱,而且魏某也不是该案的证人,不应该构成妨害作证罪。魏某在庭审时辩称,自己只是为了得到保险理赔才顶罪,本意是善良的,没有包庇的犯意,且因为自己平日和裘某交情很好,并没有因替裘某顶罪而拿钱。
法院认为,裘某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一人死亡,同时裘某还唆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魏某明知裘某撞死了人,还为其做假证包庇,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包庇罪,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