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9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清 通讯员昌明)一伙“电耗子”在同安疯剪电缆,卖钱挥霍。最终,盗剪电缆的王军等六人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分别判刑。记者近日从法院了解到,最高院8月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对于破坏电力罪,最高可判死刑。
据介绍,王军等人前前后后剪掉了6100米电缆,每次得手,王军都把电缆卖给收购废品的老黄。至于卖来的钱,几个人平分后很快就挥霍掉了。案发后,王军、老黄等六人被抓获,他们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收购赃物罪被分别判刑,并处罚金。
记者还从法院了解到,今年8月21日,最高院就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审理,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破坏电力设备如果出现四种情形,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四种情形分别是:(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