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男子郑某与朋友叶某某因争抢女友,在6月24日晚,在罗源街头“决斗”。郑某在打斗中掏出自制手枪,不料手枪走火,险些伤及路人。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将他批捕。
在罗源县一家企业上班的郑某和罗源女子阿馨(化名)以及叶某某都是朋友。日子长后,郑某和叶某某都对阿馨心生好感。
今年6月24日晚10时许,叶某某听到郑某打电话给阿馨时语气亲密,认为郑某和阿馨关系已有“实质性”突破。叶某某随即醋意大发,决定要破坏郑某和阿馨的“好事”。
随后几天,叶某某经常与郑某发生口角。6月26日晚8时许,叶某某挂电话约郑某进行情敌之间的“决斗”。
接到电话后,郑某赶回家,带上私藏已久的用发令枪改造的手枪。此后,叶某某与郑某扭打到了街上。郑某在打斗中落了下风,就掏出手枪“对付”叶某某。叶某某见郑某掏枪,急忙夺路逃跑。郑某持枪追赶,不料手枪走火,险些伤人。当晚郑某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