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9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陈相秋)今后,在厦职工不仅工资有望上涨,其享受的社会福利待遇也将更好。昨日,厦门市劳动保障局公布“厦门市2007-2008年底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思明、湖里、海沧为750元/月;集美、同安、翔安为700元/月。新标准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居全省首位
此次调整是厦门历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金额最大的一次,调整后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居全省首位。具体调整情况如下:思明、湖里两区由去年的每月650元,上调为750元;海沧由去年的600元,上调为750元;集美由去年的每月600元,上调为700元;而同安、翔安则由去年的每月550元,上调为700元,涨了150元。
与最低工资标准一起调整的还有厦门市“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小时7.9元;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小时7.2元。
加班费和福利跟着提高
最低工资标准不仅用于保障最低收入劳动者,同时也是企业缴交员工福利及计算加班工资的参照标准,因此与广大职工息息相关。
据介绍,目前,许多企业在考虑上调员工工资时,都会参照所在城市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厦门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不仅为企业调整员工工资出示了新的参照标准,也为员工工资的上涨带来了希望。
同时,由于加班工资的计算以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即加班的小时工资一般是每月的最低工资标准除以一个固定的小时数。所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计算出来的小时加班工资也会提高。这一调整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影响较大,今后这些员工的加班工资会有所提高。
此外,员工的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等的缴交基数也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企业为员工缴交的福利和保险也会相应提高。如失业保险金,企业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95%来折算缴交,最低工资标准一旦提高,企业为员工缴交的失业保险金等也就多了。
今后全市将统一标准
据介绍,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厦门市自1994年开始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以来,第十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是最低工资标准历次调整中,增加金额最多的一次,而且大大缩短了岛内外最低工资标准的差距。
据厦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厦门市政府已决定采用分步到位的方式,逐步统一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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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经福建省政府研究批准,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对外公布最新调整后的2007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今年我省调整最低月工资标准,将去年的6类标准调整为5类,分别为750元、700元、650元、570元、480元。其中厦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其它地区都低于700元。
●全省其它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650元/月: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福清市、长
乐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
570元/月:闽侯县、连江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梅列区、三元区、
永安市、沙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仙游县;
480元/月: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平潭县、建瓯市、建阳市、顺昌县、
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大田县、尤溪县、将乐县、泰宁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漳平市、连城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霞浦县、周宁县、柘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