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今日热点 | 厦门新闻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 视频新闻 | 租房故事 | 行业新闻 | 楼盘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租赁常识

新闻搜索:

租赁问答
信息来源:厦门房产网  发布日期:2007-9-25

   问:没有办或正在办《房地产证》的房地产可否出租?
  答:未进行产权登记或具有正当理由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地产出租,须提供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或能够证明其产权的红线图、《建筑许可证》和付清地价款的《土地使用合同》、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搭建临进性、简易性住宅的批准文件,方可申领《许可证》。
  问:租房没约定期限可随时赶走房客吗?
  答:对于未定租期的合同,房主要求收回房屋的,一般应当允许。但这并不是说房主可以随时要求承租人搬出,房主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
  问: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就要卖房,该怎么办?
  答:房东提前终止合同是要赔偿的,另外即便买卖成交也不能影响租房合同的执行。既然双方早已签订了租房合同,那么两方都应该遵守租房合同中的时间限制,房东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房东卖房其实并非不可以,但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租客卖房情况,并且租客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假如租客不愿意购买或另有第三方出价更高,那房东有权利将房屋卖给第三方。同时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尽管房东的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变化,但租客有权根据签订的租房合同,继续作为承租方租用该房屋。
  问:网上租房信息陷阱多多,应如何避免?

  答:网上的出租信息免费、方便、快捷,但单凭网上留的一个电话、一个昵称就跑去看房,实在不安全。千万不能轻易相信网上的租房信息。看房时一定不要单独赴约,特别是女孩。租房时,一定要查验对方的相关证件,并签署正式的合同。合租房,人员混杂,盗窃等案件时有发生,其中异性合租更可能包含桃色陷阱。租房时,一定要慎重选择合租伙伴,详细了解对方情况。

  把此文章收藏到:

更多相关的新闻

最新图文

 

 
推荐楼盘信息
  更多>>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
发布日期2007-11-26 13:31:00
发布方式出租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
发布日期2007-11-26 13:31:00
发布方式出租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
发布日期2007-11-26 13:31:00
发布方式出租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
发布日期2007-11-26 13:31:00
发布方式出租
视频新闻
  更多>>
 
《投资报告会》:金融和地产行业何去何从
《财富非常道》:房贷新政逼退地产投机客?房价猛涨何时休?
《郑氏胡说》之《地产风云》
碧湖豪庭
今日热点
  更多>>
 
“地产奇人”人间蒸发 房产经纪百强企业崩盘
高层持续发出警示信号 新调控政策信号再现楼市
王石:国内开发商跟万科未出生就拥有百万地产
温家宝开始中国新住房革房地产商暴利揭秘:卖3
二手房:最近很牛的房东未出生就拥有百万地产
谢国忠驳斥“中国地荒论案例分析:普通工薪家庭
3000块!选择买房发家 年终盘点:怪象环生 话
房地产行业研究报告:供中央年内或出台三大调控
五次加息效应元旦兑现 摩根士丹利:中国股市未
中天置业1.7亿“蒸发”从《持久战》理论看:中
厦门新闻
  更多>>

本站介绍 | 免责声明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人才加盟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免责声明:厦门房产网只作为信息承载平台
厦门地区最专业的房地产信息行业网站,提供最全面的厦门房产信息和最权威的行业资讯
Copyright 2006-2008 www.xmfc.com厦门房产网 闽ICP备05025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