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9月20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昨日,省经贸、公安、工商、国税、地税和物价部门共同出台实施 《福建省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若干规定》指出,在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期间,凡虚构奖品、赠品价值的,在可确认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零售商索取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超出其实际价值部分的现金赔偿。
规定指出,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展示奖品、赠品、抽奖方式、中奖概率、抽奖时间、中奖信息,不得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凡虚构奖品、赠品价值的,在可确认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零售商索取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超出其实际价值部分的现金赔偿。
此外规定明确强调,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退换货,不得给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凡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的均视同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