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9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通讯员 叶勇)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劳动保障局获悉,随着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从2007年8月1日开始,厦门市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也相应提高。今年的提高幅度比较大,平均每人每月提高113元。
据介绍,厦门的失业保险金分为三档,与缴交失业保险费用的年限相挂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为第一档;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9年的,为第二档;累计缴费时间满9年以上的,为第三档。缴费越久,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越多。
此次调整,各区都有相应的提高,提高幅度从85元到143元不等,平均每人每月提高113元。调整后6个区各档参保者失业保险金发放新标准详见表格。
据了解,以上发放金额已含每人每月20元医疗门诊费包干。此次调整,医疗门诊费包干不作调整,仍按每月每人20元的标准,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这次调整,提高幅度比较大,平均每人每月提高113元。按2007年8月份厦门市领取人数8109人计算,厦门每月要增发失业保险金92万元。
厦门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者:失业保险金新标准8月1日开始执行,本月可补领8月份差额。
据介绍,本月(9月)发放失业保险金时,社保中心将同时补发8月份的差额。如果刚好8月份是最后一次领取的失业人员,本月再到原来领取的地点,可以签名补领8月份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