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2007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芗城区、龙文区和龙海市在原有的基础上上调100元,其它各县上调90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分别达到650元和570元。与去年全市统一上调80元相比,此次调资幅度有所提高。新标准从8月1日起执行。
■标准提高:务工人员受益
52岁的下岗工人老张几年来一直在市区一所学校负责修剪管理花草,之前的工资是每月580元。这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老张的工资卡里每月可净增70元。老张高兴地算了这样一笔账:"我没有抽烟,70块钱够我一个月的油盐米醋钱了,日子将会过得更充裕一些。"在高校园区一家小饮食店打工的22岁女孩小郭,除了每天吃在店里,她每个月领到手中的工资只有500元。她得知这次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表示也要向老板要求提资。她说:"去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80元后,我的工资也跟着提了60元。每次听到有政府规定的提资,我都很高兴,我也有份呀。"
据劳动保障部门透露,2006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91元,比2005年1083元增长9.9%,居民最低收入组人均月生活费支出310.5元,消费品价格指数上升2.4%。综合各项因素,经过科学测算,决定作出如上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今后当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将再适时作出调整。
■务工人员:谨防最低工资被打折扣
记者在采访时,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员提醒劳动者要提防最低工资被打折扣。据介绍,近年来,有关部门在实际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用种种手法"暗扣"了劳动者法定的最低工资收入。
一是将不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收入列入最低工资。一家服装厂职工每月拿到手的工资约800元,"看上去"已经超过550元(8月1日之前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然而,企业加班情况比较严重,仅加班工资就达400元左右;一家电子厂规定职工的月工资为600元最低工资标准,但其中包括了"午餐补贴50元和交通补贴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