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200元油费,却只给加150元的汽油。泉港区一加油站短斤少两,被司机当场拍照留取证据,昨日该加油站被当地工商机关以涉嫌欺诈消费者为由立案调查。
泉港区12315申诉举报台接到消费者刘先生的投诉称,上周五他把车开到泉港一加油站要求加满200元汽油,当场交纳了现金,加油站人员很快为汽车加了油,并开具了一张200元油费收据递给刘先生。可临走前,刘先生无意间瞥了一眼加油器,结果发现,“加油器显示屏上显示刚才只加了31.92升汽油,共计150.02元的油费”。于是,刘先生掏出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拍下照片为证,并及时向12315投诉。
接诉后,12315工作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工作人员检查了加油站的加油器以及收费电脑内的加油记录,发现刘先生消费时的电脑记录也显示为“31.92升93#汽油,150.02元油费”,与刘先生拍摄下来的加油器照片上的数据完全一致。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加油站工作人员承认确实少加了油,并退回多收刘先生的钱,同时也因涉嫌欺诈消费者被工商机关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