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记者近日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该部门已联合省纪检、教育、公安、监察、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治理违法生育现象,1990年以来的超生事实都将被“翻旧账”。
整个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并将持续至12月份。在规定期限前“自报”违法生育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处理力度可以适当从轻。
□三类人群
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
本月摸底,下月起处理
自今年8月份开始,我省全面开展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并持续至12月份。整个行动分为3个阶段:8至9月份为宣传动员和清查摸底;10至11月份为调查处理阶段;12月份进行评估总结与通报。8月24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作出了上述部署。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将对1990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再生育的合法性和非婚生育、重婚生育以及对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清查出的对象将严格按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处理到位。
省人口和计生委负责人表示,这次行动将协调纪检、教育、公安、监察、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力求强化对“特殊群体”违法生育的制约和控制能力。“将定期公布专项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对于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在媒体上公开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