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亦君
“我最关心的是《反垄断法》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比如电话费能不能降下来,水、电、煤气的价格还会不会说涨就涨,跨行查询费之类的还会不会一句‘国际惯例’想收就收。”北京市民陈先生8月30日一上班,就上网看新闻。他关心的《反垄断法》在当天下午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高票通过——这部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旨在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1994年被列入立法规划,艰难跋涉13年后,终成正果。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84.7%的人关注《反垄断法》。
对行政垄断犹如无齿之虎
然而,这部已经让人们期待了13年的法律的颁布,却只让13.9%的人感到欣喜,更多的人还在观望,甚至表示失望。
1082名参与者中,71.0%的人认为,目前《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定还不够。51.8%的人认为最该反的垄断是行政垄断,但与此同时,62.0%的人又最担心在反行政垄断上会执行不力。
事实上,对于《反垄断法》中要不要规定石油、烟草等行政垄断的争议,伴随着立法进程的始终。
去年6月底,在《反垄断法(草案)》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之前,一度传言关于行政垄断的章节被删除,之后又被恢复,显示出这一问题的敏感与复杂。
当时,多位参与草案起草的专家表示,我国的行政垄断是体制转轨时期的产物,是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不彻底造成的,绝非一部《反垄断法》所能解决的。
记者注意到,8月30日通过的《反垄断法》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商品和服务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但也明确“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的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有学者表示担忧,不把行政垄断的管辖权交给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使《反垄断法》面对行政垄断像一只没有牙齿的老虎,不要说治本,连治标都有问题。
对此,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王晓晔撰文说,《反垄断法》关于行政垄断的规定,表明了我国立法者对行政垄断持反对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