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最大标的律师代理费返还案审结,律师胜诉
一身家过亿的富婆,在输掉一起夫妻财产分割官司后,将与她签有风险代理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及主要代理律师告上法庭,讨还168万元律师代理费。据悉,这是我市目前最大的一起律师代理费返还案。
9月6日,市一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富婆败诉。
事由:败诉告律师
45岁的卢某是重庆渝中区的人,在广东省拥有大量财产、身家过亿,婚姻却有些不顺。2004年协议离婚后,因对财产分割不满意,在2005年3月23日委托重庆欣力律师事务所,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按风险代理方式收取律师代理费。
之后,欣力律师事务所指派严崇伟主任律师作为主要代理律师代理诉讼。严崇伟等随后陪同她讨回三家商场的折价款,卢某向严崇伟个人账户上打入现金168万余元。
2005年12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卢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随后,卢某与欣力律师事务所解除了代理合同,并将欣力律师事务所和严崇伟起诉到江北区法院,要求返还预付的律师代理费168万余元和代缴诉讼费余款等共计169.2万余元。
一审:返还代理费
卢某在法庭上认为,代理合同约定是风险代理,案件败诉后她无需支付律师费,因此该律师事务所无权继续占有她预付的168万余元律师费。
欣力律师事务所当庭反诉,要求卢某支付拖欠的律师代理费52万余元。
去年11月,江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欣力律师事务所只把商场所有权对价为现金,并没有再分割到离婚协议约定以外任何新的财产。为此,判决欣力律师事务所返还169.2万余元并支付利息,严崇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驳回欣力律师事务所要求卢支付律师代理费52万余元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