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9月1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芹 邱华明)昨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出 《关于2007年11月普通高中会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确定2007年11月普通高中会考文化课考试将于11月3日至5日进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于11月6日至11日进行。
据悉,普通高中在校生、离校生,到学籍(或原学籍)所在校报名,考生报名时间截至9月30日止。凡在2006年11月、2007年6月普通高中会考中违纪作弊,被停考一年处理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报名。
报考对象:2005级普通高中在校生已考科目不及格或尚有科目未考者;2005、2006、2007届普通高中离校生,尚有科目不及格需要重考者;2003、2004、2005年报名参加普通高中会考的社会考生。值得注意的是,凡是在2006年11月、2007年6月普通高中会考中违纪作弊,被停考一年处理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报名。
普通高中在校生、离校生,到学籍(或原学籍)所在校报名。2006年9月之前已建立会考考籍档案,并以集体报名方式参加普通高中会考的未“注册”学校学生、中职学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考生报名时间截至9月30日止,各设区市会考办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安排报名工作。学校和各级会考办应使用 《福建省普通高中会考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于9月30日之前将考点设置情况报会考办备案,10月15日之前将“重考数据库”和“试卷需求表”(必须加盖公章)报至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
省高中会考办公室提示,县(市、区)会考办应本着方便考生、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考点,因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少,本次考试原则上不设置城外考点,情况特殊需要设置城外考点的须经设区市会考办审批后报省高中会考办公室备案。
由于本次考试设考科目多、考生类别复杂、考试时间安排较紧,各设区市、县(市、区)会考办应及时、认真地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并按照《福建省高中会考考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施考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