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措施费要专款专用
8月30日上午,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创文明迎两会,强化文明施工管理现场会”。记者了解到,该局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定额投入,《办法》有望年底完成出台实施。
据介绍,《办法》初步打算在招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细化量化并报价,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审核监理,监督机构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按规定和投标承诺使用措施费用的项目,将拒绝支付或扣减该项费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代管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统筹金,该款项作为奖励创建省、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的基金,基金应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厦门商报 记者钱玲玲 实习生陈燕华 通讯员张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