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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产网9月1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记者 苏演卿)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漳州市今年将新增4个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并将于9月1日前实施。漳州市新增的试点分别设在芗城区、龙海市、南靖县、东山县。 根据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规定,医疗救助标准为: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院方对其住院床位费、护理费给予减收50%的优惠,大型设备使用费用、手术项目费给予减收20%的优惠,全年累计最高救助金额封顶为5000元。其他县(市、区)的标准由各自民政等相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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