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物业官司近年来也跟着增多。据统计,福州市两级法院去年受理499件,而前年只有205件。
一方面,业主与物业陷入费时费力的官司,而法院方面也被挤占了大量的诉讼资源。然而,一场官司之后,物业与业主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并没能得到缓和,有时甚至会激
化。
如何更好地化解物业与业主间的矛盾?昨日,福州市中院、福州市人大城建环境工作委员会、福州市房管局共同召开了“福州市物业纠纷审判实务专题研讨会”。会上透露,一个新的化解物业与业主矛盾的调解制度———社区人民调解员制度,有望于近期推出。
物业官司 呈逐年上升趋势
2006年6月16日,因福州市温泉路上温泉豪园小区五十多户业主6年来都不交物业费和水电费,物业公司为催缴近三十万元的物业费和水电费,打出了一幅悬挂于路边的长约6米、宽约4米的巨幅“缴费通知单”。
2006年11月7日,福州市台江区闽江世纪广场保安部门口,陈先生因索要售房发票之事与闽江世纪广场工作人员发生纠纷,物业部工作人员被陈先生砍伤手臂。
2007年7月17日,福州大景城一业主在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时,与该项目物业公司保安发生口角,引发冲突,造成两名业主重伤住院,数名保安轻伤。据大景城一些业主反映,该小区业主与物业的冲突由来已久,之前已发生多起流血冲突事件……
诸如此类的事件,屡见报端。伴随着物业与业主矛盾的激化,物业官司也在增加。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了解到,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常因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部分业主借故拖欠物业管理费等问题闹上法庭。
据福州市中院统计,福州市两级法院2005年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205件,涉案业主277户;2006年受理499件,涉案业主813户;2007年上半年受理214件,涉案业主233户,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打官司费时费力 还可能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