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5日开始,储蓄存款利息税的税率由20%大幅下调为5%。记者8日从市国税局获悉,根据该局近日对福州某银行所作的调查分析表明,税率下调使得储户收益增加的同时对福州税收影响并不大。
据市国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调整利息税的目的在于减少因物价指数上涨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的影响,增加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降低广大中低收入储户的税负。利息税税率由20%下调到5%,相当于存款加息近0.5%。
根据市国税局对福州某银行的调查分析表明,税率下调对该行今年利息税影响不大。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率从20%下调为5%,下调幅度达75%,下半年的应缴利息税也将大幅下降,但由于是在8月中旬才调整,预计对全年利息税的影响率约为30%。二是在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率下调的同时,人行也调增了各项储蓄存款的利率,这样也直接导致了应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额的增加。以100元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调整前利率为3.06%,要缴利息税0.61元;利息税税率下调后,按原利率计算,要缴纳利息税0.15元,但利率从3.06%提高到3.33%,利息税也增加到0.17元,增加了13%,部分抵消了税率下调给税收带来的影响。三是该行今年福州辖区营业网点比年初增加两家,网点的增加将使该行储蓄存款量增加,同时应纳个人利息所得税额也会比去年增加。从该行历年来上缴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趋势看,每年均有增长,2007年上半年应缴利息所得税310万元,比增46.23%,预计全年仍会比去年水平略有增长。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表示,2006年全市共入库利息税3.81亿元,仅占国税总收入的3%;全国去年入库利息税459亿元,仅占全部税收的1.24%。而最近国家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估计一年可增加2800亿元税收收入,因此利息税税率下调不会影响全市、全国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