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房集团关于消除不实信息之郑重声明
我公司在厦门翔安区开发建设的“特房·锦绣祥安”、“特房·美地雅登”商品房项目定于2007年8月10日北京时间9:00起在厦门(包括市区、翔安区、台湾同胞接待处共三个销售点)、龙岩、泉州、安溪、南平、三明、福州、莆田等10个临时销售点,以相同的房源同时面向祖国大陆和台湾客户正式发售。上述商品房的可售房源、销售价格、定购规则自2007年8月4日起在各销售点正式对外公布后引起了广大意向客户的高度关注和热情追捧,对于广大意向客户给予上述两个项目的厚爱与支持,我公司深表感谢!但同时我公司也发现目前外界就上述房产的定购流传着诸多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言论、消息及广告等,为消除不实信息给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避免意向客户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保障和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我公司就“特房·锦绣祥安”、“特房·美地雅登”两个商品房项目郑重发表如下声明:
一、截至本声明发布之日,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上述商品房项目,一切销售事宜均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建议意向购买客户直接向我公司定购。如意向客户自行与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中介机构就定购上述商品房项目达成任何协议或产生任何交易关系的,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等)概与我公司无关。
二、上述商品房项目的可售房源、销售价格、定购规则均以我公司在各销售点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意向客户从我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渠道获得的有关信息或承诺均存在与客观事实不符的可能,提请广大意向客户注意辨别,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次定购过程中每一意向客户所定购的商品房不超过壹套,即一个身份证明号只能定购壹套商品房,且我公司不接受团购。
四、签定上述商品房的定购协议书后,我公司不接受任何定购人关于更名或减名的请求。
五、对于任何扰乱市场交易秩序、散布虚假信息广告给我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