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徐某国,去年8~9月间多次窜到马尾快安等地对受害人实施抢劫、强奸。日前,福州市中院以抢劫罪、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徐某国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去年8月26日凌晨时段,徐某国流窜到马尾快安东陈,从窗户进入妇女蔡某某的房间,持刀威逼并将其强奸。两天后,徐某国又窜到马尾快安宅里,撬门入室用刀威胁同居室的女子左某、赖某某,抢得现金1000元及手机一部,同时对左某实施猥亵。9月4日凌晨,徐某国流窜到马尾东陈,从窗户进入女子王某某房间,抢走现金92元,同时用刀把王某某挟持到顶楼逼其脱掉衣服,王某某不从,徐某国即用刀扎了她的头部一刀,并将其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