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8月31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称,福建省警方在全省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据介绍,自今年6月以来,福建省警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三电”专项斗争,重点打击重大、系列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活动,以及重点整治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此类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乡镇、村居,先后侦破了光泽县“4·8”特大系列盗窃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延平区“3·15”系列盗窃破坏公用电力设施团伙案等一大批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案件。
据统计,仅在7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内,全省共破获此类案件5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3人,采取强制措施168人,其中打击处理66人,缴获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168.3万元,打掉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犯罪团伙17个,成员42人,涉案228起;共查处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429个,吊销营业执照159个、关闭取缔71个。
当日,省公安厅还公布了全省“三电”专项斗争八起典型案例。
南靖县系列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电力设施案(省厅挂牌督办案件)
今年2月份以来,漳州市南靖县广播电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等几个部门从山城镇荆西桥等处通过的光缆、电缆先后10余次在夜间被人为用明火烧坏造成信号中断,作案手段恶劣,危害程度高,涉案价值100多万元。特别是通过荆西桥的广播电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主光缆被破坏后,造成全县35万群众在2天内无法收看电视节目,通讯也一度全部中断,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不便,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案发后,南靖县警方于5月8日获悉家住山城镇三卞村的韩某和(男,45岁),几年前曾因偷接有线电视线路被县广播电视局处罚,因此扬言报复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当即对其传唤,几经审讯攻坚,在铁的证据、事实面前韩某和彻底、如实地交代了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