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8月30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记者 游章友 通讯员 田洪亮 张新册) 轰动闽南的诏安县千万元假烟案尘埃落定。8月27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做出如下判决:何华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万元;何华熙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沈剑腾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林光荣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2003年4月23日,诏安县打假办、公安局等单位联合查获一个在该县下河公路站道班房内建地下室生产假烟的工厂,当场查扣价值21.5万元的YJ14-23卷烟机1台套及滤咀棒、盘纸等制假烟材料。因所有涉案人员均在逃,公安机关没有及时立案侦查。
2004年12月,诏安县检察院发现该案并向公安局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进行立案监督。随后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沈建发、方永明,他们供认了该制假工厂是伙同何华端、何华熙、沈剑腾、林光荣共同出资建的。随后,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负责该案侦查,经警方抓捕,一些涉案分子相继落网。
经过多次交锋,绝望的何华熙终于承认制假工厂生产、销售假烟的事实,并交代了记录本里面那些数字、符号的真实含义。何华端、沈剑腾、林光荣也先后供认了他们的犯罪事实。2007年3月,涉案的另三名漏犯许华坤、李水福、陈英武(另案处理)被检察院追捕后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被收押。至此,该案终于真相大白。
经查明:2002年11月,犯罪嫌疑人何华端、何华熙、沈剑腾、林光荣伙同方永明、沈建发(另案处理)共同出资,在诏安县梅岭下河公路站建地下室安装卷烟机生产假烟。该制假工厂从2002年12月30日至2003年4月17日止,共生产、销售假香烟8819件,总价值1114.455万元;2003年8月份,何华端、何华熙伙同方永明、许华坤、李水福在诏安县四都镇西峤村陈英武承包的果林场里地下室安装卷烟机生产假烟。该制假窝点从2003年9月4日至2003年9月7日止,共生产、销售假冒“健牌”香烟100件,价值90.8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