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房东卷款“饭遁” 中介理赔15万
2006年10月,张小姐在闵行区某中介公司遭遇“李鬼”房东,50万元首付款在中介眼皮底下被卷走。骗子拿到钱款后以吃饭为由远遁。眼看着父母一生的辛苦积蓄打了水漂,上当受骗的张小姐多方投诉求援,后在消保委支持下,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将未尽谨慎审查义务的中介公司告上法院。日前,浦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赔偿张小姐经济损失15万元。
借口吃饭卷款逃跑去
06年9月20日,张小姐看中在某房产中介挂牌的一套两室一厅。实地看房后非常满意,当场支付1000元定金。一星期后,中介通知张小姐与上家周先生签订买卖合同。在中介主持下,张小姐又支付了定金4.9万元。在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该房总价为80万元,先行支付的45万元现金作为首付,“周先生”用该款偿还银行贷款,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其余款项则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
10月19日,中介陪同张小姐和上家“周先生”一起前往银行办理还贷手续,张小姐取出45万元现金交给“周先生”后,因有急事先行离开,由中介陪同“周先生”一起前往农业银行还贷。途中,“周先生”借口吃饭,留下产权证给中介后一去不返。中介工作人员自感不妙,立即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一查吓出一身冷汗,产权证居然是假的!
中介疏失真假不辨“我在签订合同时曾经要求‘周先生’提供房屋的产权证原件,但当时中介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之前已经看过该产权原件,没问题,所以我也就没再坚持。”后悔不已的张小姐事后回忆道。
“那个‘周先生’来挂牌的时候,提供了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还将房屋的钥匙留给我们,买卖合同签订前,我们也曾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产权调查,确认该房的产权人为‘周骏’。但万万没有想到,那张产证上的宗地图上没有条形码,也没有宗地图、街道等字样!”中介公司辩道,并坚持张小姐的损失由诈骗人所造成。
后经法院调查得知,周骏的确是该房的真正户主,但该房早在去年8月已经租给一个自称叫“王海”的人。正是这个人伪造了假产证、假身份证和户口簿,冒充房东前往中介挂牌。
案发后,中介公司和张小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但目前此案尚未侦破。闵行区消保委接受了张小姐的投诉并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仍没法解决问题。去年年底,张小姐以未尽谨慎审查义务为由将中介告上法院,要求中介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支付律师费及差旅费1.7万元。
“李鬼”逃逸中介理赔法
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上海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上下家签约之前已先行审查了上家提供的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同时,还查询了房屋的产权情况,确认房屋系“周骏”所有后,才促成签约的。因此,中介不存在故意隐瞒假产证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事实,张小姐的50万元经济损失是由于第三人诈骗行为引起,依法应由犯罪行为实施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法院也同时指出,被告作为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未尽到谨慎审查义务,未及时发现假产证上的“猫腻”,使行骗人有可乘之机,给张小姐造成损失。中介的行为属于居间义务不当,已构成违约。根据其过错程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一审判决中介赔偿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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