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8月1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目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已进入本科第三批次,该阶段招生学校以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为主。针对招生诈骗进入“易发期”的实际情况,近日我省教育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对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进行专项治理。
根据通知,民办高校不得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擅自调整、变更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有关内容。严禁发布与经过审核备案的内容不相一致的章程或广告,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吸引欺骗考生入学。
对今年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层次考生,将由省招办印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录取专用章。有关高校负责将《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连同录取通知书一起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严禁高校组织在校学生 (学员)、雇用社会人员等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通知明确强调,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允许任何无资质招生、不允许任何计划外招生、不允许任何收费招生,不允许任何不经省招办同意招生。凡违反上述规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