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8月1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今起施行,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建设部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省建设厅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和初审以及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受理、初审和审批工作。
据介绍,注册申请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可登录省建设厅指定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应当与其他书面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逾期申请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