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8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蒋佑慧)今后,原本紧张的道路将不会再因为小小摩擦而瘫痪了。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交通管理局获悉,9月1日起,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人身伤亡,各方车损不超过一万元,且双方无异议的,将一律采用自行协商快速处理办法。如明明可以自行协商,却故意要等待交警到场从而导致交通滞留的,执法民警到场后除了作出认定,还将追究事故双方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处罚。
如事故双方确实存在争议,无法自行协商的,可立即报警。民警接到指令到场后,会立即记录事故事实情况,并要求驾驶员迅速撤除事故现场,再当场认定责任并作出处罚决定。近日,厦门600多名一线交警已全员投入“事故快速处理”培训。
难题 车主互推责任不轻易离现场
据介绍,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2003年1月厦门首次推出,但市民知晓率不是很高。2006年6月进行改革后,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率有所提高。但由于不少市民对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具体流程还不是很熟悉,且索取《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单》渠道比较单一,所以目前很多市民发生小事故仍是依赖于等待民警到场指导协商,严重影响了路面的畅通,也给交警警力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据统计,仅湖里、思明两区每天发生交通事故约180起,其中九成以上为磕碰、刮擦等轻微事故。虽然损失不大,但很容易引发交通拥堵。如两车追尾或刮擦等,明明可以快速自行协商处理,但司机却非得花半个、一个小时等待交警来处理,常导致后面车辆堵得寸步难行。
对策
一、推广“模糊责任”化操作,责任可简易判定
事故发生后,双方不轻易离开现场的关键在于对事故责任纠缠不清。针对这种情况,今后厦门将大力推行“模糊责任”化操作。这样一来,事故双方将只有两种责任形式——— 要么一方负全责,要么双方共担责任,很容易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