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记者 山木 实习生 黄宇
发现丈夫出轨,妻子决定去捉奸,并叫上自己的家人进行取证。2007年1月25日,因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刘艳辉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1月28日,其姐刘艳如被逮捕。刘艳辉姐妹做梦也想不到,捉奸行为竟会演变成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的罪行。
夫妻不和离婚
1985年,25岁的刘艳辉与28岁的吴非(化名)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次年结婚生子。近些年来,因为工作需要,刘艳辉添置了一台电脑,经常使用QQ联系业务。(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丈夫吴非担心妻子迷恋网络,甚至发生网恋行为,于是打印了妻子的电话话费详单,并质问妻子,使刘艳辉心生不快。
2004年12月20日,吴非与妻子刘艳辉开始分居,并要求离婚,但是刘艳辉不同意。刘艳辉认为,夫妻生活了10多年,感情还是有的。2005年春节,夫妻俩约了双方家长开了个家庭会议,达成一个口头协议: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就要主动离开这个家,放弃家里的所有房产。也许正是这个协议,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此时,吴非夫妇在长沙市已拥有三套房子,在株洲还有个十几平方米的小门面。
2006年4月25日,吴非正式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庭审理中,刘艳辉还是不同意离婚。6月30日,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儿子吴龙(化名)由吴非抚养,判给吴非两套房子和株洲的门面,判给刘艳辉一套房子。随后,吴、刘双方都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