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4日,被毁容的蔡敏敏(右)与原雇主魏娟首次在法庭上见面。 (CFP供图)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珠海雇主虐待保姆案终审判决:雇主魏娟被判刑12年。昨日下午3时,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娟故意伤害案进行了二审终审宣判。庭后,魏娟的母亲姜桂卿却鸣冤叫屈称,“魏娟是被冤枉的,蔡敏敏的伤残是车祸所致,魏娟案发前系珠海市企业文化协会的总经理助理,没有也不可能去虐待小保姆”。
据魏娟的二审辩护律师尹星透露,昨日宣判后,魏娟的亲属已决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将会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代理律师及魏母提出3大疑点
1 受虐多年为何不报警?
魏娟的二审代理人、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的尹星律师表示,依照蔡敏敏的说法,从2001年年初开始,魏娟就开始殴打他,在长达五六年的时间内,蔡敏敏没有告诉她的家人,更没有报警求助,与常理相悖。蔡敏敏在法庭上称,她一直有行动自由,为何不逃跑或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