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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观误区四大批
信息来源:厦门房产网  发布日期:2007-8-10

  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对于自己的居住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做法。在房子给许多人的生活带来幸福的同时,有一些人却因为居住观念上的误区而饱尝房子带来的烦恼。本版我们采集了一些居住误区的典型案例,讲述一些人和房子的故事,希望更多的人在住房的问题上量力而行,符合国情、民情、家情,找到居住的真幸福。

  误区一:追求一步到位大房子,让我活得太累

  案例:陈小姐,杭州人,2000年大学毕业后进了某事业单位工作。看着杭州的房价蒸蒸日上,几年后陈小姐和男朋友在父母的资助下咬咬牙买下一套130平方米的大房子。可是,没想到,因为这套大房子,陈小姐的生活从此少了许多潇洒。

  这套房子位于南肖埠,总价达到120多万元。双方父母凑了40万元左右的首付,剩下的80多万元则由两个年轻人按月还款。虽说按揭期限达到近30年,每月的还款额还是高达4000多元,两个人平摊一下,每人也要2000多元一个月。前段时间,新房交付了,装修费用预计要15万元。

  按照陈小姐的收入,每月供楼所需的费用已占去了2/3的份额,剩下的1000元左右的钱用于日常生活开销,自然显得捉襟见肘。前段时间,一群好友提议去丽江自助游,丽江是小陈梦寐以求的地方,她很想和男朋友一起去,可一想到几千元的游资,最后她还是打消了念头。还有一次,看到一件600元的连衣裙,款式很别致,小陈犹豫了半天,还是没买。小陈说,现在除了日常基本开销外,能省尽量省,想和好友一起疯一起玩基本是不可能了。

  因为一再欠债,房子虽然有了,结婚的计划却一再搁置。因为结婚也要花一大笔钱。陈小姐感慨:早知道会这样被"套"着,还不如当时买套小一点的二手房。

  大众观点:本报的调查显示,69.46%的人认为,家庭的理想居住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其中有46.63%的人要求在120平方米以上,19.95%的人认为理想的居住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

  批判:相关调查显示,逾三成房贷族月供占个人收入的50%以上,成为"房奴"。他们基本是22岁至35岁的青年人,身上背着房子,在享受着高薪、白领、有房一族等诸多心理安慰的同时,生活质量大为下降。

  对于这部分人,专家建议,可以考虑将住房需求由"一步到位"变为"逐步到位"。也就是说,消费者应该用梯级消费理念来代替过度负债消费的观念,以求得到效益的最大化。

  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和居民住房消费心理都存在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误区,急需强化合理消费观念,倡导建设小户型住房、购买二手房、租赁居住等方式,让房地产市场回归正常的供需状态。

  梯级消费可分三步进行:一般来说,刚出校门的大学生还无法承受动辄几千元的"月供",在还不具备购房经济实力时,可选择单位附近租房来完成置业的第一步;工作几年后的消费者首先应当考虑购置二手房而非新房,这是因为二手房普遍地理位置优越,离工作地较近,而其周边的餐饮、休闲、医疗等配套设施都较成熟,对于事业还处于上升发展阶段的消费者非常合适;事业、收入等处于稳定期后,再考虑购置一手房。此时,消费者的积蓄足够首付和月供花费,组建家庭后也可双方共同支付。应该说,购买新房的时机已成熟。

  误区二:房子,宁买不租为了一套房,消得人憔悴

  案例:刘先生来自建德农村,28岁,大学毕业后在杭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他在3年前就已拥有了市中心一套属于自己的新房,46平方米,多层的一室一厅。

  刘先生一直认为房子是宁买不租。"买下的房子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而租来的房子多少有点住得不踏实。"这是刘先生的居住观。

  正因为受此观念影响,3年前,当刘先生工作才两年的时侯,他就"出手"购置了一套住房。虽然当时买下的价格并不高,但20多万元的总价对于一个工作才两年的大学生来说,还是一个天文数字,而且,父母亲戚都在农村,不可能给他多少资助,刘先生只能自力更生。如今,3年过去了,刘先生房子的债还没有还清。因为比同龄人更早承担"供房"的重任,刘先生说"现在都没有钱陪女孩子吃饭、看电影了",所以至今女朋友"还在天上飞"。

  由于实力有限,刘先生当时买的是东西朝向的房子。虽说,随着房价大盘的上扬,东西向的房子也在增值,可是,刘先生家的阳台在西边,冬天上午一般是晒不到太阳的,夏天下午则晒足了太阳,这样的房子,居住质量难免大打折扣。

  大众观点:本报组织的调查以"买房压力这么大,还不如租房算了"为题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31.79%的人持不置可否观点,人数居多。持不同意和同意观点的人都占了少数。

  批判:著名的经济学家易宪容认为,为什么国内民众更多喜欢购房而不是租房,这既与这些民众的个人偏好、金融知识及房地产知识有关,也与目前国内的一些政策偏差有关。据调查,目前美国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是68%,英国是56%,欧洲其他国家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大约在30%到50%之间。而我国目前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已达到82%左右。

  对于租房还是买房的争议,易宪容认为,这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在市场经济中,居民要解决自己的居住条件问题,根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每一个民众的约束条件(比如家庭财富、工资水平、购房支付能力等)都是不同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每一个民众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根据当地市场的条件环境来进行最优的选择。

  误区三:对"居者有其屋"的误读有其屋,一定需要有产权吗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一千古流传的名句生动地凝聚着中国人世代传承的民生梦想。

  在高房价的今天,城市低收入家庭"居者缺其屋"的难题日益突出。于是,有一种观点被四处流传,那就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子。

  大众观点:本报组织的调查以"住在产权不属自己的房子里总觉得不是滋味"为题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66.98%的人持"非常同意"和"同意"观点。可见,中国居民对房子的拥有感还是很强。

  批判:即便是在20世纪末,已经站在世界发达国家前沿的德国,私人占有住宅比例也不过44%左右。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刘福垣认为,在一个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矛盾比当年的德国还大得多的中国,在一个劳动力几乎无限供给的国度里,把别人已经被历史证明了的空想当作自己的口号,是不可思议的。

  "居者有其屋"在更大程度上是"有房子住"。政府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政策重在保障"使用"而不是"所有",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保障普遍的"所有"还不现实。

  杭州的"居者有其屋"理想是让每个人都能住上房子,形成"中上收入阶层购买商品房,中低收入阶层购买经济适用房,低收入者租住廉租房"的住宅供应体系。

  误区四:要结婚,先买房婚房,险些拆散一对鸳鸯

  案例:俊朗幽默的吴先生和温柔美丽的陈小姐是一对让人羡慕的夫妻。他们因为父母的介绍而认识,并产生感情,也险些因为父母在结婚买房上产生的矛盾而被迫分手,失之交臂。欣慰的是他们最终还是排除万难走到了一起。

  吴先生是一位军人,回忆起和女友的恋爱时光,脸上满是腼腆而幸福的表情。"那时都30岁了,也没个姑娘和我对上眼,后来通过父母的介绍认识了小陈,交往一年感情一直很稳定,大家都觉得我们蛮合适的。那时我也老大不小了,就提出结婚,小陈也同意了。那个时候大家都很开心,可谁也没想到会发生后来的不愉快,险先葬送了我们的感情。"

  "我收入不高,积蓄少,家庭环境也一般,就和小陈达成共识,先用部队的公房结婚,等复员后再买房。但是,未来丈母娘要求一定要买了新房才结婚,给了我当头一棒。"吴家父母对女方的要求似乎是早有准备,为了让儿子体面地结婚,爽快地答应了女方的要求。他们准备买个百余平方米的房子给儿子做婚房,并且决定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付首期,余下的房款则由小两口结婚后慢慢还贷。

  就在这时,陈家父母提出,房产证上要写上女儿的名字。这回吴家怎么也不肯答应了,这还没登记结婚呢,怎么就写上了女方的名字?双方父母就这一问题展开了一场"持久战",多次交涉无果后,不欢而散。看好的房子告吹了,准备好的钱也存回了银行,原本快快乐乐操办着的婚事也变得阴云密布。

  吴陈两家的父母就这样绕着房子互不退让,甚至开始给两个相爱的年轻人施加压力,强迫他们分手。用吴先生的话说,那个时候真是"郁闷"得要死,"越到后来越离谱,我父母竟然劝我和小陈分手。小陈的爸妈也试图说服她,房子不写她的名字就不嫁。这以后到底是和人过日子,还是和房子过日子?真搞不懂他们是怎么想的。"

  "要不是自己和妻子感情好,坚持了下来,不然肯定没戏。"吴先生说。"也许有了房子再结婚,才会有家的感觉,才会踏实。可是房子终归只是一个建筑,当房子里有了爱,有了牵挂,它才可能成为真正的家。"

  大众观点:在我们的调查中,当问及"有套婚房是现代年轻人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这一观念时,65.31%的人表示"非常同意"和"同意"。由此可见,这一观念是多么根深蒂固。

  批判:以前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而在现在的生活中,物质基础似乎显得越来越重要。于是,对于房子及爱情,现在有了这样一种说法:爱情诚可贵,房子价更高。

  最近,一向幽默的房地产大腕冯仑向某报社员工做讲座的时候,提出了一个有趣的命题:"适婚女青年推动房价上涨"。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面前,爱情变得脆弱了,房子的分量变得越来越重。

  可是,没有房子的爱情可能会多经历一些风雨,但没有爱情的房子一定是让人窒息的空壳。调查中显示,52%的市民认为在当今社会,选择另一半时还是爱情最重要,32%的市民认为是"爱情和房子都重要",只有16%的市民认为"房子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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