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鸿博御园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贴出通知,为小区有车业主分配车位,车位停放管理费每年360元不交车位费 不让车回家
实习生杨旭记者赵羽/报道
本报吉林市电2日,吉林市鸿博御园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贴出通知,为小区有车业主分配车位,车位停放管理费每年360元,没办理车位的业主不得将车开进小区。 很多业主认为,小区道路属公有财产,物业收钱没有道理。目前,吉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已将此事移交给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察支队处理。
业主:物业划车位还收停车费
小区业主张先生说,以前他每天都把车停在小区自家楼下的道上,可8月2日,小区里贴出通知,称已为业主划分了车位,每辆车每年需交纳360元。“物业在小区空地划停车位,并没有修建专用停车场。前天晚上正式实施后,很多没买车位的业主都不能开车进院,小区外面一度交通堵塞。小区里的道路是大家的,物业有权力这样做吗?”张先生很纳闷。
8月7日,记者在小区内见到鸿博御园物业公司贴出的通知,上面的内容显示,没有分配到车位的业主,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记者了解到,小区内共设270多个车位,目前已售出200个。
物业:为方便业主才规划了车位
记者来到鸿博御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经理不在。据小区保安队长白某介绍,他们是今年6月份被调过来的,到任后接到业主反映,附近小区的车辆经常停在他们小区,停放很不规范,上班时常堵车。基于这种原因,物业请吉林市交警大队来到小区,规划车位。每年每辆车360元为车位停放管理费。
记者询问,贴通知之前是否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商议?白某说,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已满,第二届还没有成立,物业只好单方面决定对有车业主收取车位费。业主要求治理小区内车辆问题的反映特别多,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利益。
律师:不经业主委员会是不合理的
吉林市佳誉律师所魏律师说,小区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业主把本小区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作为车位停车,也需支付相应的购买或承租费用,该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代管小区,收取车位费也要用在小区里,所以合理。但是在小区业委会换届,没有经过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作出这样的决定,是不尊重业主的权利,这就不合理了。
物业办:此事应由业主委员会定
昨日,吉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丛姓工作人员来到鸿博御园物业公司,但物业经理一直未出现。丛姓工作人员说,物业公司不应该收取这笔费用,应召开业主大会,询问业主是否同意设车位,如果同意,划线包括维护费用应怎样收取由业主委员决定,收取的这笔钱应该由业主大会支配。物业说业主委员会出现“断层”,这是不可能的,下一任没选出时,上一任可以继续履行职能。
目前,吉林市物业办已将此事委托给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