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7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宗 通讯员 魏晓红)记者昨日从厦门公路稽征处获悉,公路稽征已实行新车入户实名制,新车在公路稽征部门办理车辆入户手续时一定要提供车主本人身份证,由中介代理的则必须出具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此外,从本周起稽征处启用三种措施提醒车主缴交养路费:一是以乌石埔所和同安所为试点,向漏欠养路费的车主发手机催缴短信;二是邮寄催缴通知书;第三采取友情张贴催缴告示的办法,以所为单位,划分区域、线路,对各辖区内的酒店、宾馆、写字楼、大卖场门口、公用地下车库、二手车交易市场、建材城、住宅小区及路边停放的漏欠规费车辆实行拉网式排查,在漏欠公路规费的车辆的挡风玻璃上张贴友情提示,催促车主及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