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今日热点 | 厦门新闻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 视频新闻 | 租房故事 | 行业新闻 | 楼盘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置业理财

新闻搜索:

乡下房子城里人购买要慎重
信息来源:厦门房产网  发布日期:2007-7-21

两年前向镇海某村农民买下数间联体别墅的史先生,如今遭遇被法院判令退房的无奈。
  
  据了解,2002年9月17日,史先生与镇海某村农民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王某自愿将村里安置的联体别墅四间(面积为195.6㎡)以总价161492元转卖给史先生。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约履行,但因该别墅所属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为此,双方也没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今年初,王某以当时与史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由,起诉到镇海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史先生认为,王某因为看到现在房价上涨感到吃亏才提出这种要求,这明显是缺乏诚信的表现,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有效。
  
  但镇海法院认定,史先生与农民的房屋买卖协议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天,法院一审宣判该协议无效,史先生应返还房屋,对方应退给史先生购房款。
  
   -法官提醒
  
  农村房屋买卖应慎之又慎
  
  农村房屋都有着“特殊属性”,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归农民个人所有(其实本案中王某连别墅的权属证书都没取得),但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农村房屋要进行买卖,其土地使用权是无法转让的(除非是同村社员之间的转让并征得村委会同意)。因此,农村房屋的买卖最终无法按商品房买卖规程操作,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具备合法性。一旦出现诉讼,法院对房屋买卖合同不予保护。
  
  法官提醒市民,对农村房屋的买卖应慎重。

  把此文章收藏到:

更多相关的新闻

最新图文

 

 
推荐楼盘信息
  更多>>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
发布日期2007-11-26 13:31:00
发布方式出租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
发布日期2007-11-26 13:31:00
发布方式出租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
发布日期2007-11-26 13:31:00
发布方式出租
房源 (推荐)
小区名称
发布日期2007-11-26 13:31:00
发布方式出租
视频新闻
  更多>>
 
《投资报告会》:金融和地产行业何去何从
《财富非常道》:房贷新政逼退地产投机客?房价猛涨何时休?
《郑氏胡说》之《地产风云》
碧湖豪庭
今日热点
  更多>>
 
“地产奇人”人间蒸发 房产经纪百强企业崩盘
高层持续发出警示信号 新调控政策信号再现楼市
王石:国内开发商跟万科未出生就拥有百万地产
温家宝开始中国新住房革房地产商暴利揭秘:卖3
二手房:最近很牛的房东未出生就拥有百万地产
谢国忠驳斥“中国地荒论案例分析:普通工薪家庭
3000块!选择买房发家 年终盘点:怪象环生 话
房地产行业研究报告:供中央年内或出台三大调控
五次加息效应元旦兑现 摩根士丹利:中国股市未
中天置业1.7亿“蒸发”从《持久战》理论看:中
厦门新闻
  更多>>

本站介绍 | 免责声明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人才加盟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免责声明:厦门房产网只作为信息承载平台
厦门地区最专业的房地产信息行业网站,提供最全面的厦门房产信息和最权威的行业资讯
Copyright 2006-2008 www.xmfc.com厦门房产网 闽ICP备05025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