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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怀疑物业管理方资格 却遭水电被断处理
信息来源:厦门房产网  发布日期:2007-7-20

因质疑物业管理方的正规性而拒交物业管理费,却被“管理处”断水断电,23日,龙岗区的易先生向本报龙岗新闻热线(28949511)讲述了自己遇到的烦心事。

  5月23日下午,龙岗区某公司经营者易先生向来到现场了解情况的记者出示了一份物业管理费缴费单,单子上载明需交纳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等共457元,落款的印章为“深圳市长海雅园物业管理部”。“我们质疑该物业管理部是否正规,交纳管理费前要求他们提供相关证明对方却无法做到。”易先生说。由于拒交管理费,四五天前,公司租下的501房的水、电被切断。记者昨日来到位于东方国际茶都附近的长海楼时,看到501房间的水表、电表都已被拆卸一空。

  与长海楼一墙之隔的雅园小区内,记者找到了长海雅园物业管理部的办公室。一位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长海雅园物业管理部是深圳市长海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一个部门,长海实业有限公司则是长海楼和雅园小区的开发商。“从1998年长海楼交楼时起,一直是由雅园物业管理部管理,业主们都没有疑意。”记者问他有没有相关的物业管理资格证明时,刘先生称,按规定开发商在交楼后两年内有权对小区进行管理并收取管理费用。“两年以后业主没有提出不满和质疑,所以我们就一直在对小区进行管理。”刘先生说。

据了解,去年8月7日印发的《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规定,有权收取物业管理服务的,必须是“已取得经营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但在采访中,刘先生始终未能出示任何物业管理资格方面的证明,也不能就小区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提供书面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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